宗旨與目的
元培科技大學環衛系系友會組織章程(草案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「元培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衛生系系友會」。
第二條 本會以促進會員聯絡系友感情、凝聚向心力、培養互助合作精神和系友之聯誼合作為宗旨。
第三條 本會會址暫時設於元培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衛生系。
第二章 本會宗旨
第四條 本會之宗旨如下:
一、加強系友之聯繫,以為服務社會之基礎
二、對母校及環衛系提供建言,以求母校及環衛系之學術品質
三、促進社會大眾對環境工程衛生專業之認識
四、輔導系友進修及就業,並謀求系友之權益
五、設置系友會聯絡網站
六、其他有關促進本會宗旨之事項
第三章 會員
第五條 本會分一般會員、永久會員及名譽會員三種:
一、 一般會員:凡本系畢業之系友,定期繳交會費者得為一般會員。
二、 永久會員:凡本系畢業之系友,繳交會費肆仟元以上者得為永久會員。
三、 名譽會員:凡對本系或本會有重大貢獻者,由會長推薦,並經由會員大會通過,得為名譽會員。
第六條 本會會員享有之權利如下:
一、發言及表決權
二、選舉權及被選舉權
三、參加本會舉辦之年會及其它各項活動之權利
四、其它應享之權利
第七條 本會會員應履行義務如下
一、 遵守本會章程及履行本會決議
二、 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
三、 定期繳納會費
第四章 組織
第八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在會員大會閉幕期間,由委員會處理本會一切事務。
第九條 本會設理事10人、監事3人組織委員會,由會員大會選舉之,同時應選理事候補委員3人,監事候補委員2人,有缺額依次遞補,以補足原任任期為限。
第十條 委員會理事互選1人為會長,召集委員會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
第十一條 委員會設副會長1人、執行長1人及執行秘書1人由會長委任 , 協助會長處理會務,本會並得設活動、公關、資訊、文宣、文書、總務等小組,每組設組長1人,由會長視情況遴選任命之。
第十二條 委員會設監事3人,監察日常會務並稽核本會預算及決算。
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權責如下:
一、 通過及修改章程
二、 選舉理事及監事
三、 通過會務、工作計畫、經費預算及決算
四、 決定本會其他重要事項
第十四條 本會委員會權責如下
一、 執行本會決議事項
二、 編列本會預算及決算
三、 召集會員大會及有關會議
四、 擬定本會會務及工作事項
五、 處理特殊或偶發事件
第十五條 本會理事及監事任期2年,連選得連任,委員為義務職。
第五章 會議
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1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。
第六章 經費
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如下:
一、 入會費:一般會員免費、永久會員肆仟元整
二、 會員常年會費:一般會員壹佰元整
三、 自由捐款
四、 基金孳息
五、 其它收益
第七章 附則
第十八條 本會各項實施細則由理事會定之。
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會員大會後交由理事會公告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第二十條 本章程訂定,經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公佈實施。